本文介绍JavaScript编程起步知识,涵盖变量声明、命名规则、作用域及类型转换。详细解析算术、比较、逻辑、字符串等运算符,通过示例演示自增自减与条件运算,帮助初学者掌握JS核心语法。
JavaScript代码嵌入与基础结构
关于课堂作业,代码如下所示:
<script language="javascript">
<!--
代码
//-->
</script>
此处补充说明,可向读者指出这是JavaScript代码,若浏览器不支持则显示提示。
<noscript>
当浏览器不支持时显示的提示信息
</noscript>
JavaScript变量:声明、命名与作用域
本节课主要学习以下内容:
1、JavaScript变量
2、JavaScript表达式和运算符
可以使用var关键字加上变量名来声明变量,变量类型由赋值决定。JavaScript采用弱类型机制,对数据类型要求不严格,程序执行过程中会根据需要自动进行类型转换。
对于字符串变量,可以通过"变量名.length"属性获取字符串长度,例如:
var name;
name="javascript";
此时name.length的值为10。
若在一行中创建多个变量,需用逗号分隔变量名。各语句之间用分号隔开(建议养成使用分号的良好习惯)。
类型转换:JavaScript允许在程序中改变变量类型,最常用的两个类型转换函数是Number和String。
Number(x)用于将字符型值转换为数字型值,String则相反。相对于JavaScript的自动类型转换,这种转换称为强制类型转换(需在JavaScript 1.2及以上版本中使用)。
变量命名规则:
1.变量名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,中间可包含字母、数字和下划线。禁止使用空格、+、-等其他符号。
除连字符外,变量名不能包含空格、(+)、(-)、(,)或其他符号。
2.不能使用JavaScript的关键字作为变量名。
(JavaScript变量名区分大小写,name和Name被视为不同的变量。)
变量另一个重要特性是作用域。JavaScript中同样存在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。全局变量定义在所有函数体之外,作用范围覆盖整个脚本;局部变量定义在函数体之内,仅对该函数可见,对其他函数不可见。
示例:
<script>
var myStr = "我是全局变量";
function getStr1(){
var myStr = "我是局部变量";
alert (myStr);
}
function getStr2(){
alert (myStr);
}
getStr1();
getStr2();
// 测试会弹出两个提示框,第一个提示"我是局部变量",第二个提示"我是全局变量"
</script>
表达式与运算符详解
表达式:定义变量后,可对其进行赋值、修改、计算等操作,这一过程通常由表达式完成。表达式是变量、常量、布尔值及运算符的集合,可分为算术表达式、字符串表达式、赋值表达式以及布尔表达式等。
运算符:
1.算术运算符:+(加)、-(减)、*(乘)、/(除)、%(取模)、-(取反)。
++(递加1)、--(递减1)。
例:11%2=1;若x=2,则++x+4=7,x+++4=6。
(++x是先执行加1操作,x++是执行完语句后x再自加1)。
示例:
<script>
var i=0, j=0;
alert(i++ + " " + ++j + " " + i);
// 输出 "0 1 1",可见i++是先输出i的值,然后进行运算,而++j是先对j进行自加运算,然后输出j的值
</script>
)
2.比较运算符:<(小于)、>(大于)、<=(小于等于)、>=(大于等于)、==(等于)、!=(不等于)。
(基本操作过程是,首先对操作数进行比较,然后返回true或false值。)
3.逻辑运算符:!(取反)、&=(与之后赋值)、&(逻辑与)、|=(或之后赋值)、|(逻辑或)。
^=(异或之后赋值)、^(逻辑异或)、?:(三目操作符)、||(或)、&&(与)。
===(等于)、!==(不等于)。
4.字符串运算符:只有+("my"+"javascript"结果等于"my javascript")
5.赋值运算符:即=,将右边的值赋给左边的变量。
6.条件运算符:(?:)
例:status=(age>=18)?"adult":"child";如果age大于等于18,则表达式值为"adult"。
7.typeof()运算符:用来返回变量或数据的类型。